
達疆網絡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、姜海倫:
本局于2025年9月18日,作出蘇0540職不認〔2025〕14號《不予確認職業傷害結論書》。文書載明:姜海倫(公民身份號碼220723********0437),本局2025年8月5日收到關于姜海倫職業傷害保障傷殘待遇申請,根據提交的材料調查核實情況如下:姜海倫為達疆網絡科技(上海)有限公司即時配送眾包,訴稱2025年7月19日在前往商圈的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傷害,2025年7月19日經蘇州一〇〇醫院診斷為:上肢損傷、下肢損傷、足部損傷;2025年7月28日診斷為:趾開放性傷口不伴有趾甲損壞。姜海倫的上述情形不符合《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辦法(試行)》第十一條第一款(一)至(六)項規定的情形。現決定不予確認為職業傷害。
因通過郵寄等方式無法送達《不予確認職業傷害結論書》(蘇0540職不認〔2025〕14號),現予以公告,請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,到蘇州工業園區蘇州大道東123號匯金大廈1樓領取《不予確認職業傷害結論書》,逾期視為送達。
特此公告。
蘇州工業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
2025年9月29日